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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2008年江苏省春茧量减、价升、收入增收购情况
2008年江苏省春茧量减、价升、收入增收购情况
来源:江苏经贸委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08-07-29 | 阅读次数:804次
主要受去年行情低迷的影响,今年春季江苏春茧生产、收购数量下降。全省桑园面积131.82万亩,同比减少7.3%,蚕茧产量5.41万吨,减少3.8%,鲜茧收购量4.13万吨,减少4.3%,鲜茧收购价格有所提高,均价1124.87元/50公斤,同比提高6.1%。蚕农茧款收入12.17亿元,增收2400多万元。
1、政策明确。为促进江苏2008年蚕桑、茧丝生产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省经贸委及时联合省农林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蚕种蚕茧厂丝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联合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蚕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配合省物价局下达了2008年春季鲜茧收购指导价。为做好春茧收烘工作,省经贸委提前部署,要求各地及时了解和掌握春蚕发种、生产和蚕茧收烘准备工作情况,要求各地茧丝绸主管部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2、宣传有力。由于茧丝行情的回落,茧丝价格偏低,为保证蚕农收入,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茧丝产销形势的宣传和信息引导,通过各种会议、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型式宣传茧丝绸产业政策。宿迁市引导蚕农科学地分析当前产业发展形势,树立一种“低潮沉住气,高潮先得利”的意识。如东县编辑出版了春茧收购快讯,并通过《如东经济》茧丝绸专刊和电视台等媒体,集中报道收购政策、指导价格、各站点收购范围。东台市印发了《关于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给蚕农的公开信》,举办了电视讲座,开辟了报纸专栏,组织人员深入蚕农家中、田间宣传政策精神和要求,做到了家喻户晓,蚕农皆知。
3、严格准入。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2007第4号令和《江苏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细则》的规定,省经贸委组织各地茧丝绸主管部门对企业的鲜茧收购资格进行了复审,在整个资格认定工作中,注意保持各地收烘总量平衡,并加强对新增收购企业和重点地区的审核,严把鲜茧收购市场准入关,全省有903家鲜茧收购站通过了鲜茧收购资格审核。
4、秩序稳定。为了维护春茧收购秩序,蚕茧产区主管部门加大了对鲜茧收购资格的监管,积极协调边界矛盾,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南通市组织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开展春茧收烘工作联合检查,及时查处了一些地区的无证照收购行为;宿迁市针对个别地区,无证无照收购现象屡禁不止的情况,积极主动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东台市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市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成五个秩序管理组,全力维护春茧收购秩序,先后查处私收贩运蚕茧事件50多起,处罚违规违章贩运车辆30多辆,罚没金额达20多万元,有力遏制了违规收购购蚕茧的势头,稳定了春茧收购秩序。
5、蚕农增收。由于今年春季气候条件良好,蚕茧单产高,茧质较好,茧价有所提高。今年全省收购均价为1124.87元/50公斤,同比增加6.1%。均价最高的是南通市,收购价格1164.90元/50公斤,增加7.1%,最低的是扬州市,收购价格845.00元/50公斤,同比减少4.76%。全省蚕农茧款收入12.17亿元,虽然蚕茧产量减少了3.81%,但蚕农茧款收入却比去年11.93亿元净增2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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