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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桑蚕种、茧、丝产量预测和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茧丝绸办网站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7-05-09   |  阅读次数:1183次

2016年,全国桑园面积1189.5万亩,比上年(下同)减少3.4%;桑蚕茧发种量1564万张,减少1.8%;桑蚕茧产量62万吨,减少1.2%;桑蚕茧收购均价1918元/50公斤,上涨12.9%,蚕农实现收入228.4亿元人民币,增加14.9%;生丝产量15.7万吨,增长0.5%;真丝绸商品出口额29.2亿美元,下降4.8%。经与有关部门、协会会商,2017年预计桑蚕种繁制发放1500-1600万张,桑蚕茧产量60-63万吨,桑蚕丝产量15.5-15.9万吨(详见附件)。

开展桑蚕种、茧、丝产量预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对于推进茧丝绸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需错配,促进产销衔接,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地参考产量预测,结合本地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切实做好2017年桑蚕茧丝生产加工引导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商务部茧丝绸产业信息平台等平台,加强产销信息监测,不断优化监测样本结构,扩大样本覆盖面,提高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及时性、准确性。要密切关注茧丝绸行业发展和国内外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对市场供需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利用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介扩大影响力,更好地引导蚕农和桑蚕茧丝生产企业正确研判形势,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保持桑、茧、丝供求的基本平衡。

二、加强农技服务,提高蚕茧质量

发挥农技推广系统作用,加强对边远地区、技术薄弱地区、桑蚕茧丝品质较低地区蚕农的技术培训,西部新产区在增加产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服务,推广优良蚕桑品种、先进技术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强化桑园病虫害和桑蚕微粒子病防控。

三、坚持优质优价,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茧丝绸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坚持优质优价,引导合理确定蚕茧收购价格,杜绝收购毛脚茧,提高蚕茧质量。

四、加大科技投入,助推产业升级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对蚕桑养殖、良种培育、装备研发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推进蚕桑生产机械化省力化、缫丝智能化、桑蚕茧丝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推进产业规模化、省力化、智能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推广节能减排应用,提升行业绿色生产水平。

五、推动资源整合,提高产业效益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土地流转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培育新型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推广“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搞活生产经营;推进发展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农场化、工厂化的蚕桑生产加工基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具有行业水准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进步。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桑蚕种发放数量预测

          2. 2017年度全国桑蚕茧产量预测

          3. 2017年度全国桑蚕丝产量预测

 

                                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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