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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李文章在全国蚕茧收烘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   作者:李文章   |  发布日期: 2008-04-20   |  阅读次数:1512次


   切实维护蚕茧市场秩序,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全国蚕茧收烘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 李文章

     (2008年4月1日 海南省三亚市)

同志们:
  
  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研讨会。近年来,国家茧丝办实施“东桑西移”工程,是通过产业和经济发展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益实践,对于推动我国茧丝绸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蚕茧市场秩序,保护蚕农的合法利益,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温家宝总理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今年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4以来,党中央连续出台了五个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从增加农民收入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到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可以看出党中央对解决“三农”问题越来越清晰的思路。这些足以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心。种桑养蚕是我国的优势产业,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良好的蚕茧市场秩序,是推进“东桑西移”工程顺利实施和蚕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保证。近年来,工商总局领导高度重视蚕茧市场监管工作,每到蚕茧收购季节,都要专门研究作出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把蚕茧市场监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扰乱蚕茧市场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蚕茧市场秩序,保护蚕农的合法利益,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初,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蚕桑生产和蚕农增收带来了较大影响。与往年相比,今年蚕茧市场监管形势是近年来最为严峻的一年,面临的任务更重、问题更多、工作难度更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今年蚕茧市场监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前一阶段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蚕茧市场监管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积极做好蚕茧市场监管的应对工作,切实维护蚕茧市场秩序。

  二、2007年蚕茧市场监管情况
  2007年,是东桑西移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近年来春茧收购市场秩序最好的一年,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茧丝绸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之所以能取得蚕农高兴、经营者满意、政府部门放心的市场秩序,我想是得益于东桑西移工程的稳步推进,得益于《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的颁布实施,得益于鲜茧收购订单合同的有效规范,得益于蚕农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以及包括在座的广大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这是取得当前成效的基础和前提。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地的鲜茧开秤季节的实际状况,蚕茧市场监管工作突出了部署“早”、措施“实”、查处“严”,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推行监管重心下移,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切实做到了蚕茧市场监管工作定岗、定员、定责,有效维护了蚕茧收购市场秩序。据统计,2007年春茧收烘工作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7.3万人次,车辆1.6万台次,取缔无照经营1.2万户,查处非法收购案件1.6万件,受理举报投诉3100件,查扣没收非法经营的蚕茧261吨,有力地维护了蚕茧市场秩序。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今年的工作
  尽管蚕茧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个别地区,无证无照收购现象屡禁不止,鲜茧收购订单合同毁约事件时有发生,挂靠、出租经营资格的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四统一”,加大监管力度,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切入点,严厉打击扰乱蚕茧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把收购市场准入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412号令和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蚕茧收购资格进行核准登记,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完善鲜茧收购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鲜茧收购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监管。
  二是严厉查处无照收购的违法行为。针对茧贩子走村串户的特点,各地工商局深入开展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进农村活动,就近接受群众举报。完善12315投诉举报应急处理机制,做到24小时接待投诉,迅速处理蚕茧收购方面的投诉。建立了毗邻地区工商部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严厉查处无照收购蚕茧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对鲜茧收购订单合同监管力度。要认真检查鲜茧收购者是否按照订单合同规定的区域、价格等约定内容收购,防止投机炒作,争抢蚕茧资源。要规范订单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保证合同合法有效;要切实维护订单的依法履行,严厉查处订单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确保蚕农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监管合同履行,确保订单合同履约率。
  四是大力扶持蚕茧收购加工龙头企业。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蚕茧收购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支持蚕茧收购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联结企业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尤其是要积极支持蚕农合作社的发展,大力扶持蚕茧收购加工企业做强做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五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各地工商机关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商务、经贸、农业、质检等部门的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在加强对无证无照从事蚕茧收购查处的同时,对产茧区域进行重点监管,实行巡查监管责任制,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和收购企业的合法权益。
蚕茧市场监管工作,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艰巨而光荣的任务。我们要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祝愿蚕茧收烘工作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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