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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县发出关于抓好当前春蚕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安县蚕桑技术推广站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08-05-09   |  阅读次数:1078次

各镇蚕桑站:

  今年春蚕即将开始,针对今年蚕桑生产出现的新情况,为切实抓好春蚕生产,当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桑园管理,提高春叶质量。今年春季以来气温正常偏高,雨水充分,桑树发芽情况较好,发芽率较高,但新梢长度偏短,桑叶养分积累不足,叶色淡、桑叶嫩,春叶质量不够理想。根据菁松·皓月蚕品种特性,成熟度较高的桑叶对其生长发育有利,因此,当前要抓住关键时期,加强技术指导,对桑叶偏嫩的田块可动员蚕农喷施1-2次叶面肥,但要注意使用专用的干净喷雾器,不能使用喷过农药的喷雾器。春蚕进入二眠期时动员所有养蚕农户进行新梢摘芯,提高春叶产量和质量。

  二、高度重视蚕种领运和分发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具体要求:

  1、各镇一律将蚕种领回去分发,不得在催青室直接分发蚕种。

  2、运输蚕种车辆应及早落实,不能租用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以防污染蚕种;所租用车辆必须提前彻底打扫后用氯制剂进行一次消毒;运输蚕种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接触或使用杀虫剂、化妆品、凤油精等对蚕种有毒害的物品。

  3、全程跟踪蚕种发放到村组和农户,防止中间脱节;要求村组将领回的蚕种及时分发,各共育室按标准认真做好补催青和收蚁工作。

  4、领发种过程中,所有参与领发种人员不得饮酒,领发种过程中不得抽烟,不得接触各种对蚕种有毒有害的物质。

  三、精心组织小蚕共育,实现小蚕饲育标准化。具体要求:

  1、做好蚕种补催青工作。共育室必须使用药剂消毒两遍以上;领种前一天,炕床进行升温补湿,到傍晚共育室内温度保持在21℃,干湿差2℃;蚕种领回后,将温度逐渐升到25-26℃,干湿差1.5℃;及时摊放好蚕种,要求蚕种粒粒均匀摊平,无重叠卵;加强黑暗保护,保持室内绝对黑暗,以利蚕卵胚胎平衡发育,提高一日孵化率。

  2、按标准调节小蚕共育温湿度。为营造小蚕生长发育良好环境,必须按标准调节小蚕共育温湿度。1—2龄保持27—27.5℃,干湿差0.5—1℃;3龄期温度26—26.5℃,干湿差1—1.5℃,眠中温度适当降低,掌握10天下三眠。在温湿度调节上要注意:防止重加温,轻补湿;重白天,轻夜晚;重晴天,轻雨天;重食桑期,轻眠期;重温湿度,轻换气等方面的不足。做到适温适湿、空气新鲜、光线均匀,使小蚕在良好的环境中生长发育。

  3、规范小蚕用叶标准。小蚕用叶要选用适熟叶,根据各个龄期采摘适熟桑叶,掌握老嫩、厚薄、颜色一致,一、二龄期要精选新梢叶的上部适熟叶,三龄期开叶后可以使用三眼叶;注意不采雨水叶、虫口叶和过老、过嫩叶;坚持早晚采叶、计划用叶,采回的桑叶要合理贮藏,减少贮桑时间,保持叶质新鲜。

  4、保持合理的蚕头密度。要确保一蚕两位,防止蚕头过密而影响发育齐一和蚕体匀整度;稚蚕期趋光性和趋密性强,要注意及时扩座、匀座。

  5、强化消毒防病工作。要把消毒防病工作贯穿于养蚕全过程,各龄饷食前使用防僵药剂进行蚕体蚕座消毒,每天使用一次灭僵灵加新鲜石灰粉;蚕匾、蚕网及蚕用薄膜等用具经常曝晒;认真做好提青分批,严格淘汰迟眠蚕、弱小蚕;指导蚕农针对不良气候及时采取应变措施。

  四、控制环境污染,确保蚕作安全。认真落实县政府传真通知精神,协助镇党委、镇政府督促污染企业实施蚕期临时性停火或停产,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加强与农技站协调,防止大田用药造成农药污染;指导蚕农防止煤炉加温时发生煤气中毒,确保家蚕特别是养蚕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正确使用小蚕饲育自动加温补湿器,杜绝电气伤害事件发生。

  特此通知。

                        海安县蚕桑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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