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丝协[2009]30号
关于开展全国茧丝绸生产统计工作
表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丝绸协会:
“全国茧丝绸生产统计系统”自2007年运行以来,得到了各省(市)丝绸协会和广大茧丝绸企业的大力支持,为使该系统统计数据能准确及时地反映行业运行情况,更好地发挥为行业及企业服务的功能和作用,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本统计系统中来,经研究决定,我会将在中国丝绸协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上对在统计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集体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主要针对我会设置的“全国茧丝绸生产统计系统”在2008-2009年正常运行期间填报生产统计数据的集体和个人;
表彰名额初步确定为“优秀统计员”20名,“优秀统计集体”10名。我会根据各地上报数据的情况初步分配给各地表彰名额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1、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报送数据准确严谨,思想品质优秀,业务水平较高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2、积极主动配合我会做好茧丝绸生产统计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企业号召力的省市丝绸协会(公司)。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所推荐的典型企业或个人要具有较强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2、请各省市丝绸协会根据我会确定的各省市候选人名额(见附件),认真调查评比,根据评选要求如实填写推荐表,并于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将分别授予“优秀统计员”和“优秀统计集体”荣誉称号,同时由中国丝绸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我会将在
联系人:杨爱萍,电话:010-66180636,传真:010-66117363,邮箱:yangaiping2@ sohu.com。
附件:全国茧丝绸生产统计工作表彰评选推荐表.doc(可从中国茧丝绸网下载,网址:www.silk-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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