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是广西重要蚕桑基地和蚕种生产基地,为了确保蚕种质量,保障蚕业生产的顺利开展,钦州市农业局组织开展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据《蚕种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钦州市常乐蚕种场、浦北县小蚕共育室和蚕种场、灵山县蚕种场、钦北区小董蚕种场和全市主要蚕种经营点,主要检查蚕种生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生产过程记录,蚕种经营单位持证经营和蚕种标识是否齐全、经营蚕种有无贴附检疫合格证明、有无区外蚕种进入钦州市场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与蚕农和经营人员交谈,深入了解当前蚕桑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宣传蚕种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通过开展蚕种市场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蚕种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蚕种市场秩序,有效地保障了蚕种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蚕农的根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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