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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茧丝绸办2024年4A等级中央储备生丝收储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来源:中国通用招标网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7-29   |  阅读次数:160次

       国家茧丝绸办2024年4A等级中央储备生丝收储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4A等级收储56个包,现将价格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北京时间)止。

4A等级中标单位

收储

包号

中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1

融安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18,000

2

环江桂丰丝绸有限公司

523,000

3

融安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3,000

4

环江桂丰丝绸有限公司

525,000

5

宾阳县洺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000

6

融安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000

7

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180

8

鹿寨古典桑蚕丝织有限公司

526,190

9

河池市恒业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200

10

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210

11

忻城县恒业丝绸有限公司

526,220

12

河池市恒业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380

13

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390

14

鹿寨古典桑蚕丝织有限公司

526,400

15

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410

16

忻城县恒业丝绸有限公司

526,420

17

忻城县恒业丝绸有限公司

526,510

18

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520

19

鹿寨古典桑蚕丝织有限公司

526,530

20

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540

21

鹿寨古典桑蚕丝织有限公司

526,550

22

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550

23

河池市恒业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50

24

河池市恒业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50

25

忻城县恒业丝绸有限公司

526,550

26

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550

27

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60

28

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60

29

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60

30

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60

31

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6,560

32

河池市恒业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60

33

海安添鑫丝业有限公司

526,570

34

河池市东方丝路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570

35

广西上林县斯尔顿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36

广西上林县斯尔顿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37

广西上林县斯尔顿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38

广西上林县斯尔顿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39

广西上林县斯尔顿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40

海安添鑫丝业有限公司

526,580

41

德安县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42

德安县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43

忻城县恒业丝绸有限公司

526,580

44

河池市宜州常乐茧丝有限公司

526,590

45

河池市宜州常乐茧丝有限公司

526,590

46

河池市宜州常乐茧丝有限公司

526,590

47

广西鹿寨三协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90

48

广西鹿寨三协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90

49

广西鹿寨三协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90

50

广西鹿寨三协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90

51

广西鹿寨三协缫丝有限责任公司

526,590

52

柳城县恒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526,590

53

德安县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

526,590

54

德安县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

526,590

55

德安县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

526,590

56

鹿寨古典桑蚕丝织有限公司

526,600


       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单位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收储方: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收储代理方: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 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孙燕

联系方式:010-81168644

电子邮件:zhanglingling@cgci.gt.cn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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