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鎏金铜蚕”故里陕西省石泉县出台《2018年产业脱贫奖补方案》,该方案对全县“十三五” 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2016、2017年已脱贫户)发展蚕桑产业和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蚕桑配套一揽子奖补政策。
一、兴桑养蚕方面
1.桑园。当年新建标准化密植桑园1亩以上,奖补标准800元/亩;当年新建标准化果桑园1亩以上,奖补标准600元/亩;实行“先验收后奖补”(按奖补桑苗折算)。
2.蚕种。当年贫困户养蚕的实行蚕种款全免。
3.蚕台。当年新建省力化蚕台60㎡以上,奖补标准15元/ ㎡,年养蚕需达到6张。
4.蚕室。当年新建标准化专用蚕室30㎡,奖补标准300元/㎡。当年租赁30㎡以上标准化蚕室,奖补标准10元/㎡.蚕室和养蚕实行配套奖补,30㎡需养蚕6张以上。
限额奖补原则。每户综合奖补资金不超过2万元 。
二、龙头企业方面
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贫困户的订单模式带动贫困户生产按订单价格按时回收农产品,按回收总金额的8%予以奖补。
另外,实行蚕种装盒增量(张种装盒卵粒数超过国家标准)间接奖补政策,即:菁松×皓月增量16%,两广二号增量32%,华康二号增量20%,蚕种增量部分种款由县财政支付;对非贫困户,县财政每张蚕种奖补20元;凡一批次共育小蚕40张、全年共育小蚕200张以上的小蚕共育点,奖补20元/张。
蚕桑产业是石泉县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在产业脱贫中具有明显的自身优势和坚实的产业基础优势。全县从事蚕桑产业农户1万户左右,其中,2118户通过养蚕已脱贫致富,目前还有1342户贫困户从事养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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