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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茧价和丝价谁向谁靠拢引发的对蚕茧定价机制再思考

来源:中国茧丝交易网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08-08-01   |  阅读次数:708次

引论

干茧和生丝作为茧丝绸行业内关联的上下游产品,一般情况下价格为同向变动,同涨同跌,这也是原料与成品价格变动的普遍规律。5月至6月,电子批发市场上的茧丝价格变动方向分分合合,时而各自涨跌,如“512”汶川大地震使川内企业受损并不同程度地停工,由此造成干茧需求减少,价格下跌,同时生丝因产量下降,供应减少,价格上涨;时而茧丝价格靠拢,如6月上旬受生丝需求价格减少和主产区蚕茧集中上市双重影响,茧价向丝价靠拢。如此看来,每一次的茧丝价格分化或靠拢似乎都有其能够解释得通的原因,但如果审视茧丝价格联动问题的长期持续性,分析其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及其背后的利益关系,我们将发现茧价和丝价谁向谁靠拢背后一些关于定价机制的更深层次问题。

茧、丝、绸价格谁决定谁?

茧丝绸是一个产业链长、价格波动较大的行业,覆盖了农工贸三个生产流通领域,从种桑养蚕的农民到丝绸企业、进出口商、第三方机构都是这个行业的从业者。但是,他们在茧丝绸行业中的地位和定价权都是不平等的,生产的顺序桑-蚕-茧-丝-绸,茧丝绸价格传导却是绸丝茧倒挂,由进出口商或外商将订单交于服装厂、绸厂,再由这些成品半成品生产企业根据订单价格进行成本事前控制,把生丝价格报于缫丝厂,缫丝厂由报价计算出茧本向茧站发出询价,茧站在丝厂能承受的价格范围内根据一般的烘折得出鲜茧价格,向蚕农收购鲜茧。

从一般的经营成本角度看,这样的成本倒推对蚕农以上的单个经济实体似乎是很合理的,然而如此一来,本应该反映出上下游供应与需求互动博弈产生的价格波动,变成了成品→原料的单一方向波动,供求矛盾的升级和激化往往是需求方单方首先作用迫使供应方做出让步,极易触发一边倒的极端行情。上游原料供应者尤其是蚕农群体缺乏定价话语权,面对价格波动只能被动地接受,丝价涨跌左右着茧价的涨跌,涨跌幅加倍地放大,不仅不利于国内茧丝供求关系的平衡与稳定,破坏原料量价基础,也不利于丝绸半成品、成品在国际市场上一致对外,形成“中国丝绸价格”以增强还价的能力。

如何建立更完善的茧丝定价机制?

如何强化原料供应者的话语权以平衡茧丝供求关系?笔者认为要抓主要矛盾,从源头,即蚕茧的定价机制抓起,更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建设完善好广西区的蚕茧的定价和流通机制,因为“世界蚕业看中国,中国蚕业看广西”,作为国家实施“东桑西移”重点地区之一,广西蚕茧业发展非常迅速,干茧产量已占全国四分之一强,每年60%以上的干茧都向区外调拨,与传统蚕区相比,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特征已开始显现,既具备定价所需的数量基础,又对其他地区具有示范效应。

建立和完善茧丝定价机制,最迫切和最重要的是恢复春、秋鲜茧收购指导价、最低保护价制度。这个定价制度或许将引起很大的争议,有人会对这一做法深深不以为然:这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物”吗,即使是还在执行收购价的浙江、重庆等省区,收购中准价与实际收购价存在着一定差距,在市场经济年代执行鲜茧收购指导价是否是历史的倒退?这样的看法实际上是对市场经济理解的不完全,市场经济不等于完全自由经济,市场经济也是有指导有计划的经济,宏观调控作为“看不见的手”在市场失灵时可以克服市场经济自身所固有的缺陷。广西作为全国最早批量上市鲜茧的省份(另一个是广东,由于其产量对全国总产量影响不大,故此处略述),执行切合实际的、能平衡各方利益的收购指导价或最低保护价,对后收鲜茧的几个主产区制定相对准确的指导价提供重要有效的信息参考。目前所谓大力倡导的茧丝绸生产加工一体化、农户+工厂订单式农业是分散蚕农种养风险的一种方法,但是也一样存在着工厂先定价而蚕农发言权较弱的问题。另外,广西的蚕茧一年有11批左右,对收购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非常高,山东等省的“龙头企业”消化全省蚕茧,带动整个行业发展的模式并不适合广西的具体情况,茧、丝专业化合理分工才更有利于广西茧丝产业布局和发展。

笔者建议,鉴于桑蚕种养已成为广西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应该将蚕茧收购价格列入物价定价目录,在每年全国春、秋茧收烘工作会议结束后,由物价局和茧丝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商务、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召开定价会议,相关协会、交易市场、企业、茧站、蚕农代表共同参与进行价格听证,邀请蚕业技术总站就上一季蚕茧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并介绍生产技术研究进展及桑蚕生长情况,邀请研究机构或交易市场就上一季干茧价格交易进行分析回顾,介绍近期国内外茧丝绸价格动态。经过充分讨论各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后,茧丝主管部门再根据广东已有制定出当季鲜茧收购指导价,包括中准价、等级差价等内容,指导种桑养蚕的量,也让各部门各机构和企业都知道遵循怎样的生产秩序和生产规律。

如果指导价政策只是一纸空文,没有配套措施,尤其是资金的支持,就将流于形式,笔者建议可参考新疆棉花收购指导价的配套信贷支持的做法,由政策性的农业银行,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将蚕茧收购指导价格作为其计算贷款额度的依据,对具备蚕茧收烘资格的主体(主要是茧站)的收购、加工、调销提供贷款,即能贯彻指导价的执行,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又能缓解连续的蚕茧收购给茧站经营主体的资金压力。

此外,还必须大力规范鲜茧收购秩序,要坚决贯彻2007年6月27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的《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大力推进国家干茧公检,保障“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农副产品收购政策真正在鲜茧收购市场和干茧批发市场中得到体现。

当然,实行蚕茧收购指导价从计划到实施将会遇上一系列的现实困难,如缫丝企业对这个指导价的认可程度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指导价的推行,在整个生丝、绸缎出口都面临着“量虽增,价却减”,受通货膨胀影响,能源和人力资源的成本高企,2008年缫丝企业亏损面并没有减少,已有企业停产或转产,还在运营的丝绸企业只能向原料压价,他们如果对指导价的不接受,基本就可以判定指导价不可行。另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贷款,如果办理业务响应速度与蚕茧收购、加工、流通速度不相适应,贷款得不到国家的利息补贴,导致放贷利率与商业银行无二,也将直接弱化指导价的意义和可行性。

以上仅根据“茧价和丝价谁向谁靠拢”引申而出对定价源头的一些思考,并选取角度对如何保护蚕农利益进行鲜茧定价阐述观点,笔者亦深知,茧丝绸的中兴绝非纸上谈兵就可以做到,但希望未来我们的茧丝绸行业在定价上也多向基础倾斜,保护好我们在原料供应上的比较优势,在价格传导上也能够体现“茧丝绸”而不是单一的“绸丝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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