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四川绵阳市涪城:改变用工计酬方法 提高养蚕用工管理效果
 

四川绵阳市涪城:改变用工计酬方法 提高养蚕用工管理效果

来源:《四川蚕业》编辑部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7-01-18   |  阅读次数:308次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为扩大户营规模创造了条件,经营规模达到几十亩的蚕桑大户或家庭农场明显增多,甚至还出现一些租地几百亩从事种桑养蚕的业主。养蚕规模扩大以后,用工密集的大蚕期采桑、喂蚕、采茧等作业就需要雇用外来劳力,在计酬方法上,目前许多蚕桑大户对外聘人员都是按出勤天数给付工资。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来减少窝工、费工,提高劳动效率,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养蚕大户张全文的经验很值得大家借鉴。

    张全文是涪城区当地小有名气的养蚕大户,2014年他从天虹公司返包60亩桑园从事养蚕生产,免费租用公司投资20万元新建的1000m2的养蚕大棚,2015年全年饲养蚕种126.5张,蚕茧平均单产为33.8kg。今年春季第一批养蚕38.5张,单产32.4kg,比全区10亩以上大户平均单产低5.6 kg,由于质量也偏低,蚕茧售价也不如一般农户。公司统计后发现他的蚕茧单产质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经过调查,张全文养蚕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养蚕规模大,作业责任不清,未量化考核到人;二是技术贯彻走样,晚上最后一次给桑到第二天最早一次给桑间隔时间过长。


    在公司指导下,从今年第二批养蚕开始,张全文推行了新的用工管理制度。过去由8个人共同饲养的蚕,现在改为每人固定饲养12台蚕(约合7张蚕),按天计发工资基础上,再按每人的养蚕单产计奖,即单产超过34 kg的,每增加1 kg正蚕茧,奖励养蚕工5元。桑叶采摘继续按照每kg 0.30元的价格给采桑工计发工资。为了更好地实施新的管理措施,公司还派专人负责指导督促。


    通过设计激励措施,4龄给桑次数由3次增加到4次、5龄给桑次数3次不变,夜间给桑间隔时间不超过9h、严格消毒防病等技术要求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虽然还是那一班人,第二批养蚕37张,但病蚕明显减少,蚕茧单产提高到42.3 kg,比第一批增加近10 kg,单张用工支出节省28.8元、单张蚕茧款收入增加327.7元。在物资成本、用工人数、养蚕数量和品种等相差无几的情况下,第二批茧款收入53324元,比第一批增加10454元。


    用工管理制度改变以后,养蚕效果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过去是按照劳动投入计发工资,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现在将责任明确到了个人,按照劳动产出计发工资,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效果直接挂钩,干不好,不仅没有奖金,个人声誉也受到影响,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当然,按劳动产出计酬对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要认真调查一个普通劳力在一天时间所干工种的产出是多少,从而根据当地工价设计合理的定额管理标准,最大限度调动外聘人员的积极性。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蚕蚕桑丝绸研究所   陕ICP备190148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