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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县政府兑现丝绸龙头企业蚕桑产业风险金113万余元

来源: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  |   作者:张正毅   |  发布日期: 2016-03-30   |  阅读次数:191次

近日,石泉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兑现陕西天成丝业公司、陕西天新丝绸有限公司和石泉县永宏丝业公司2015年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113余万元。

2015年生丝、鲜茧市场价格一路走低,石泉县丝绸龙头企业坚持执行鲜茧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该县县政府针对企业收购夏、秋茧出现亏损情况,安排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物价局)、审计局、国税局、蚕桑中心抽调专人组成核查小组,先后对陕西天成丝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2015年夏秋两季的蚕茧收购价格、亏损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复查。为此,县政府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蚕桑产业风险金补助问题,决定兑现三户企业2015年夏秋两季蚕茧收购亏损补助,并按风险金兑现程序及时兑付,2016年将继续执行《石泉县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管理办法》。

石泉县从2011年开始,实行蚕茧订单生产合同、推行蚕茧收购议价机制和执行蚕茧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2012年9月,县政府制定印发了石泉县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管理办法》,县政府安排启动资金200万元,以后每年追加50万元资金;各蚕茧收烘企业按照收购鲜茧发票价款总额的2%提计,政府和企业共同筹集风险金。蚕桑产业发展风险保障机制的建立,为稳定鲜茧市场价格,保护蚕农利益,促进蚕桑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取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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