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财政筹资助“破茧成蝶”
来源:重庆财政新闻联播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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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来黔江财政筹资2000余万元,通过新建桑园扶持、新建桑园种苗补助、桑园管理肥料补助、配套养蚕设施设备补助、土地流转资金补助等几项措施,扶持乡镇发展蚕桑产业。
一是新建桑园扶持。进一步夯实优质桑园面积,继续对2015年新栽植并验收合格后的桑园给予连续补助3年,财政第一年每亩补助150元,第二年每亩补助1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60元。
二是新建桑园种苗补助。以区茧丝绸产业发展指挥部核实的面积为依据,验收栽植面积低于调苗栽植面积90%以下的(不含90%),其所差部分种苗款由乡镇承担70%、区上承担30%;验收栽植面积占调苗栽植面积90%以上的(含90%),其种苗款全部由区财政承担。
三是桑园管理肥料补助。蚕农根据2014年春季实际交售茧量,按每公斤蚕茧4元的标准将肥料款交乡镇,由乡镇统一交区蚕业公司,区蚕业公司按每公斤蚕茧8元的标准分两次(春季2/3,夏季1/3)将蚕桑专用复合肥发放到户,区财政按每公斤蚕茧4元的标准补助。
四是配套养蚕设施设备补助。新建标准共育室,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新建室外养蚕大棚,每个补助1000元;每个室外养蚕大棚配套2套纸板方格簇,每套由区财政补助150元,区蚕业公司每套补助1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负责。
五是土地流转资金补助。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蚕桑适度规模经营。对流转桑园套种粮食作物的农户和业主,在符合国家种粮直补政策的前提下,享受国家种粮直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桑园给予租金补助,区财政根据产茧量划拨到乡镇,由乡镇统筹支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