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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2014年度生丝产品质量状况

来源:中纤局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5-10-20   |  阅读次数:956次

浙江省湖州市素以“丝绸之府”著称全国,湖州丝绸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自远古以来,盛名不衰,享有“衣被天下”之美誉。浙江省湖州市现有丝绸织造企业一百多家,产品主要以中高端丝绸产品为主,因此,湖州市丝绸织造企业对生丝原料的品种要求不断提高。2014年,湖州市纤检所供承担生丝质量检验1304批,净重达786.44吨,总价值近3亿元。

    1. 总体情况

    1.1 检验量

    湖州市范围内的丝绸织造企业使用的生丝原料主要来自广西、江苏、浙江、安徽、四川、云南、重庆等省份的近百家缫丝企业。2014年度共实施国家生丝公证检验(整批检验)700批(规格为20/22D,下同),货批净重426.44吨;实施委托检验604批(送样检测),代表重量约360吨。同比2013年度,平均增幅达48.5 %。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检验量情况


    1.2 平均质量

全年生丝平均等级为4A19,同比上升0.11A;正品率为98.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公证检验生丝平均等级为4A26、正品率为99.1%;委托检验的平均等级为4A12、正品率为97.8%。具体情况见表2。



    2. 质量状况

    2.1 等级分布

    2014年公证检验生丝以 4A级为主,共319批,占比45.6%,其次是5A级,共298批,占比42.6%;委托检验生丝以4A为主,共291批,占比48.2%;其次是5A级,共178批,占比29.5%。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等级分布情况

    2.2主要质量指标

    根据GB/T 1797《生丝》规定的生丝品质技术和外观质量指标(委托检验未进行外观质量检验),2014年度生丝的各项品质指标保持了稳定态势,国家生丝公证检验生丝产品的各项指标均略高于委托检验生丝。具体情况见表4。


表4:主要质量指标总体情况


    2.3产地、茧期质量状况

    按照原料产地、茧期对2014年度经国家生丝公证检验的生丝主要检验指标进行分析,各项检验指标的年度平均质量分别为:回潮率11.71%、平均等级4A26、洁净93.91分、清洁99.4分、均匀二度变化0.33条、平均纤度20.82 den、纤度最大偏差3.04 den、平均纤度偏差1.07den、断裂强力4.10gf/den、断裂伸长率22.0%、切断2.49次。全年各原料茧期和产地市(州)综合质量情况为:春茧期(检验量≥5吨的地区,下同),江苏省盐城市、南通市、安徽省池州市的平均质量达到4A45以上;夏茧期云南省昭通市的平均质量达到4A60;中秋茧期江苏省盐城市平均质量达到4A85;秋茧期浙江省嘉兴市、四川省凉山州的平均质量达到4A86。具体情况见表5。


表5:2014年度各原料茧期和产地市主要质量指标情况



    3. 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4年经公证检验的生丝等级与报验等级不符的共27批,净重16069.95kg ,占比7.95% 。其中:因洁净指标造成等级不符的11批,净重6949.45kg,占比43.2%;因纤度最大偏差造成等级不符16批,9120.5kg,占比56.8%。

    3.1 洁净

    3.1.1 厂检条件不符合要求

    GB/T 1798-2008 《生丝试验方法》中对清洁及洁净检验中标准物质和检验室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但是,部分不符缫丝企业的检验室检验灯光装置装配不规范、检验光源和照度条件均达不到规定试验规定要求,同时检验标准物质老化或被污染,严重影响了洁净检验的准确性。

    3.1.2原料混杂、产品一致性差

    在蚕茧收烘,蚕茧原料未按基本质量进行区分,统茧收购加工,造成蚕茧原料品质差异性大;同时,在缫丝生产中,未对原料进行严格再分选和工艺测试,缫制生丝的品质均匀一致性差。

    3.2 纤度最大偏差

    纤度最大偏差主要原因是缫丝生产管理不良所造成,纤度感知器位置偏离或灵敏度降低致使多添或空添等误动作增加,导致纤度偏粗或偏细,产生野纤度问题。

    3.3 回潮率

    回潮率指标虽然不是定级指标,但是与生丝交易重量和价值息息相关,公证检验中发现仍存在回潮率指标超标现象,2014年经公证检验的生丝因回潮率指标超过规定而扣除的净重达2328.82kg。回潮率超标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缫丝生产中整理平衡工作不规范,仍存在“靠天吃饭”现象,普遍是一、四季度回潮率偏低,二、三季度回潮率偏高。

    4. 相关建议

    4.1夯实蚕茧和生丝生产基础,提升丝绸原料质量。

    蚕茧和生丝是优质丝绸产品的原料基础,因此必须从蚕桑的饲育、种养、收购加工、生丝原料分选、工艺设计、生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着手,同时加强技术创新,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我国茧丝原料质量。

    4.2 发挥公证检验效能,服务产业经济发展。

    公证检验工作实施的效果表明,公证检验的指导原则、工作模式得到了茧丝绸生产、交易企业的充分认可,公证检验结果作为交易结价的凭证已成为共识。因此,公证检验机构应严格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和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提高检测和管理技术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服务茧丝绸产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利用公证检验技术平台,为需求方提供严谨、规范、科学、便捷的委托检测技术服务。

    4.3 加强技术标准和检测能力研究,完善茧丝绸标准体系。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结合茧丝绸产业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相关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研究工作,推进和创建茧丝绸标准国际化,强化中国茧丝绸贸易“通行证”作用。同时,检测机构应着重加强茧丝绸产品检验检测方面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装备的研发,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检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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