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政府针对今年国际、国内茧丝绸市场疲软,鲜蚕茧价格走低的局势,为了维护广大养蚕农户与蚕茧收烘企业之间的共同利益,促进石泉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依据《石泉县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管理办法》,决定对今年在夏、秋季蚕茧收购中的天成丝业公司、永宏丝业公司两家蚕茧收购企业启动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用于蚕茧收烘企业在推行订单生产、执行保护价收购蚕茧政策的价差亏空补贴。
《石泉县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管理办法》中规定: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实行由县政府、蚕茧收烘企业双方共同筹集的原则,自2012年开始县政府安排启动资金200万元,以后每年追加50万元资金,蚕茧收烘企业按照收购鲜茧发票价款总额的2%,由国税部门按季代收转入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专账,风险金运行遵循“政府引导、以盈补欠、风险共担、公开透明、每年征收、当年结算、滚动使用”的原则。
今年石泉县政府制定的蚕茧最低保护收购价格政策是 :“菁松*皓月”品种的蚕茧(鲜茧茧层率达到21%、上车率达到85%的)最低保护收购价格不低于18元/斤,“两广二号”品种的蚕茧(鲜茧茧层率达到20%、上车率达到85%的)最低收购保护价格不低于16元/斤,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上不封顶。
今年石泉发放的蚕品种是:春季、秋季第二批发放的是“菁松*皓月”蚕品种,夏季、秋季第一批发放的是“两广二号”蚕品种。
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由县经贸局、物价局共同初审提供亏空情况,由税务、财政部门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意见和资金使用方案,经蚕桑产业发展风险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给蚕茧收烘企业。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蚕蚕桑丝绸研究所 陕ICP备190148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