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要闻]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桑蚕种、茧、丝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要闻]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桑蚕种、茧、丝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5-04-07   |  阅读次数:929次

    商办运函〔2015〕91号

    2014年,全国桑园面积1242万亩,比上年(下同)减少1.3%;桑蚕茧发种量1626万张,减少1.4%;桑蚕茧产量64万吨,减少0.3%;桑蚕茧收购均价1806元/担,下降9.7%;丝产量17万吨,增长6.9%;真丝绸商品出口额31亿美元,下降12.2%;蚕农实现收入213亿元人民币,减少10%。根据去年丝绸制成品出口量减少较多,目前国内原料库存较大,各地生产安排从紧,今年若无重大气候变化或自然灾害,预计茧丝绸业将保持总体稳定的运行态势,全年桑蚕种繁制发放1550-1600万盒,桑蚕茧产量63.7-64.7万吨,桑蚕丝产量14.8-16.2万吨(详见附件)。

    为加强我国茧丝绸行业宏观指导,确保茧丝供需基本平衡,促进行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农工贸三方利益,请各地参考产量预测,结合本地实际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商运发〔2013〕358号)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桑蚕种、茧、丝生产的指导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引导,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密切关注茧丝绸行业发展和国内外消费市场变化,做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引导蚕农合理安排生产规模,保持产销基本平衡。

    二、强化农技服务,提升蚕茧质量等级

    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蚕农技术培训和辅导,扩大先进技术普及应用,引导蚕农使用方格簇、小蚕共育等技术。推动桑园建设灯光诱杀带毒害虫设施,严防病虫害和桑蚕微粒子病的发生。维护收购秩序,保障优质优价、公平交易,进一步提升蚕茧质量。

    三、加大科技投入,促进行业创新发展

    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桑树苗木繁育、桑园建设、小蚕催青育苗、蚕室建设、病虫害防治、智能化缫丝、无梭化织造、印染后整理、节能减排、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推进行业技术创新,实现茧丝绸业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1. 2015年度全国桑蚕种发放数量预测
2. 2015年度全国桑蚕茧产量预测
3. 2015年度全国桑蚕丝产量预测




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蚕蚕桑丝绸研究所   陕ICP备190148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