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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纤检所积极探索 开展组合售茧公检计价

来源:中纤局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4-12-23   |  阅读次数:677次

 2014年,南充市纤检所充分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企业,认真制定计划,在各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与当地政府和积极配合,继续开展了“组合售茧公检计价”试点工作。

    该所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试点工作要求,讨论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派员深入各蚕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落实试点企业、试点区域和确定具体工作方法。针对去年开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多次与试点企业协商,确定工作模式,完善工作计划,确保措施落实到位。9月中旬,该所与1家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受检企业达成试点工作协议,确定继续在西充县仁和乡“小燕片区”开展晚秋茧试点工作。该片区是西充县的蚕桑基地,也是四川省农业标准化蚕桑示范区内,区内辖 16、17、18、19、20村38组,人口3500人,桑园面积近4000亩。

    南充市纤检所根据本地区桑蚕茧生产交易的特点,积极探索实践组合售茧公检计价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一是在饲养方面,实现统一发放蚕种,统一实行小蚕共育,统一时间发放农户养殖;统一实行标准养殖,派技术人员统一为养蚕户提供必需的科学技术指导,统一养蚕期间做好防病防虫害管理,统一方格簇上蔟,负责为农户提供养蚕技术、蚕病防治、上簇管理等指导、帮助和服务;二是在收购方面,受检企业纱协助当地政府共同维护好试点区域内售茧秩序,防止试点区域内与试点区域外相互抢茧,影响试点区域内蚕茧质量;试点区域内以村为单位,技术人员指导蚕农同一时间采摘,鲜茧实行分类,同一时间组合售茧;以仪评方式收购桑蚕鲜茧,确定收购价格;在区域内售茧杜绝毛脚茧、吐丝茧、过潮茧,实行分类售茧;庄口实行按村分类烘茧、包装、堆码,为纤检抽样检验提供必要的支持;三是公证检验方面,南充市纤检所按公证检验规程严格抽样,实施公证检验,及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四是质量奖励方面,受检企业依据公证检验证书结果的质量状况,结合当前市场该质量等级干茧实际价格,对参加“组合售茧”的蚕农给予积极奖励。

    通过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一是蚕茧质量稳步提高,增加蚕农的收入。“组合售茧 公检计价”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区域小燕片区蚕茧质量水平得到提升,蚕农的养蚕收入稳步提高。据统计数据显示,单产、产茧量、收购价格、单张收入也得到了有效提高,同比2013年晚秋茧,每张单产34.13公斤,增加2.16公斤,收购茧量4982.3公斤,提高492.5公斤,每公斤收购价格30.60元,提高3.26元,每张收入1044.3元,增长167.5元,干茧量1.93吨,增加0.18吨;毛茧出丝率、解舒丝长、万米吊糙、解舒率均有所提高,黄斑茧和烘折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色泽匀净度较好,同比2013年小燕片区春夏秋平均值,毛茧出丝率26.53%,提高1.12%,解舒丝长511.2米,增长135.6米,万米吊糙2.7次,降低3.2次,解舒率61.30%,提高13.17%。通过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好茧和差茧的收购价差拉大了,较好地体现了“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质量政策,激发了蚕农养好蚕、卖好茧的积极性。二是规范了鲜茧收购秩序,促进了原料质量提升。通过试点工作三方的共同努力,在各乡村的协调配合下,试点区域内的蚕茧收购秩序得到了较好的规范。三是落实了奖励政策。11月中下旬,受检企业根据公证检验的结果,立即开会研究落实参加“组合售茧”奖励政策,依据公证检验证书结果的质量状况,结合当前市场该质量的干茧相应价格,除在收购时落实的按市场最低保护价30元外,另参照公检质量情况,16.17村(组合成公检样1)略好于18.19.20村(组合成公检样2),按农户每交售1公斤鲜茧,给予16.17村2元、18.19.20村1.5元奖励扶持,发放8115元;对参加“组合售茧”的、年养蚕15张以上产茧在500公斤以上的养蚕大户36户根据售茧量的多少,参照公检质量情况给予每户每年1000至2000元的奖励补贴,发放48000元。共合计发放奖励款56115元。

    南充市纤检所在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的同时,还从蚕农、受检企业、以及收购管理等环节和方面认真分析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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