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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县多措并举推动蚕桑产业发展

来源: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  |   作者:张正毅   |  发布日期: 2014-05-04   |  阅读次数:457次

2014年,蚕桑产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石泉县委、县政府抓机遇、迎挑战、强信心、谋发展,发展蚕桑产业打出组合拳。

一是召开了市县蚕桑工作现场会。328日,石泉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2014年蚕桑产业现场会”,41,“全市2014年蚕桑工作现场会”在石泉召开。“两会”之后,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各镇党委政府、各涉蚕部门紧紧围绕蚕桑产业建设发展,精心部署,力促落实,各项工作起步早、开局好。

二是出台了蚕桑产业建设实施方案。该县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泉县2014年蚕桑产业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方案突出五项重点建设工作:夯实蚕桑产业发展基础、推进蚕桑产业园区建设、科学发展蚕桑循环经济、全力打造蚕桑产品品牌、搞好蚕桑产业与旅游结合等,整合县财政资金和蚕桑项目资金,捆绑扶持五项内容:实行蚕种财政补贴、实行搭建固定养蚕台奖补、实行小蚕共育扶持、实行蚕桑机械定向无偿扶持和新建标准桑园适当扶持桑苗等。

三是确定了鲜茧收购的最低保护价格。44日,该县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2014年蚕茧生产价格议价座谈会,会议确定:春季及晚秋饲养“菁松×皓月”,鲜茧茧层率达到21%、上车率达到85%的每市斤收购价不低于20.00;夏季及早秋饲养“两广二号”,鲜茧茧层率达到20%、上车率达到85%的每市斤收购价不低于16.00; 部分高山村早秋饲养“菁松×皓月”, 鲜茧茧层率达到21%、上车率达到85%的每市斤收购价不低于20.00元。鲜茧市场价高于合同价时,按市场价收购,上不封顶。并将议定的鲜茧价格在龙头企业与养蚕大户签订的“蚕茧收购合同”中明确。

四是明确了龙头企业扶持养蚕大户政策。龙头企业在全县选定培育400户年养蚕大户予以扶持,对达到享受扶持条件者,按每张蚕种50元标准进行奖补,饲养种茧不享受奖补。目前,已完成400个养蚕大户分镇摸底建档工作和“龙头企业扶持养蚕大户合同”签订工作。

五是全面深入开展春季蚕桑技术培训工作。镇、村组织培训会场,县蚕桑中心安排16名技术干部讲课,并特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石泉蚕桑试验示范基地专家授课,蚕桑技术全员系统培训工程快速推进,培训重点内容“现代省力节本蚕桑技术体系”,并现场演示结合,春季,到镇培训100%,进村培训率87%,不完全统计累计170余场次、1.15万余人次。该县以蚕桑技术培训为载体,广泛开展产业意识教育, 宣传产业动态及各级政府发展蚕桑产业政策,传递产业信息,增强发展信心。

 六是组织业务干部进村入户夯实生产任务。该县组织县、镇业务干部进村入户,与养蚕大户“面对面”签订“蚕茧收购合同”和“龙头企业扶持养蚕大户合同”,给蚕农吃下定心丸;县、镇业务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春季蚕种预订等工作;围绕落实三个现代蚕桑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方案,层层夯实责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以上举措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该县蚕桑产业的稳定和发展。429该县发放第一批春蚕种1.5万张,较上年同期增涨23%,实现了“开门红”,使全年的蚕桑生产有了良好的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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