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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利根:云南蚕桑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来源:云南茧丝绸协会  |   作者:徐利根   |  发布日期: 2013-05-02   |  阅读次数:801次

近年来,云南蚕桑产业在政府的强力推进和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较快发展,基地建设形成了一定规模,2012年全省统计桑园面积135万亩,养蚕120万张,产鲜茧4.3万吨,产生丝约3060吨,丝绵被产量3667吨,但是横向和同样处于西部地区的广西相比,我们基本占广西养蚕量600余万张的六分之一,纵向相比,尽管我们基地面积不断扩大,但全省近三年养蚕总量始终在110万张左右徘徊,生丝产量虽略有增长,但干茧外流加工仍较为严重,云南蚕桑产业似乎迈入了一个高原期,我们该如何进一步推进云南蚕桑产业加快发展。为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下面我就云南蚕桑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思路和建议:
一、认清云南发展蚕桑产业的环境和机遇,进一步坚定云南发展蚕桑产业的信心。
1、独特的气候,清洁的环境,将成为云南发展蚕桑丝绸业的最好选择。云南被专家誉为种桑养蚕的“天堂”,所产鲜茧已缫出5A级以上的生丝,其气候环境优于包括广西在内的全国任何一个省份。
2、东部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云南蚕桑发展腾出了广阔的空间。原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等蚕桑主产区连年萎缩,继续减产已经成必然趋势。许多企业纷纷转移西部或转产,广西、四川已经成为第一批迁徙地,而云南的曲靖、保山也陆续有东部的丝织深加工企业入驻,“东桑西移”逐渐向“东丝西移”转变。
3、内需扩大,价格平稳为产业发展提升了信心。近年虽然我国蚕丝纺织品出口受阻,但由于国内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各丝绸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推进丝绸交织混纺产品研发生产,扩大丝绵被生产量,使丝织产品成为国人喜欢用也用得起的产品,消耗了部分蚕茧,平衡了供求关系,从而避免了茧丝大起大落,提升了蚕农的信心,增加了企业的效益。桑、蚕、丝绸新产品的开发利用,为蚕桑产业发展拓展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4、云南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蚕桑产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东部丝绸企业落户,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云南省政府已将蚕桑产业列入全省重点扶持的13个优势特色产业,每年还拿出5000万元专项资金,并整合其他部门资金用于蚕桑产业发展,各地州政府也都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云南发展蚕桑产业的政策环境其他省份无法比拟。
综上所述,云南省发展蚕桑产业气候、环境、政策等优势明显,我们应该坚定信心,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尽快跨越当前发展的高原期,推进蚕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云南蚕桑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1、坚持提高蚕桑效益,推进基地建设稳步发展。
基地是产业的第一车间,鲜茧产量规模的提升是蚕桑产业后续加工的基础。检验衡量基地建设成效的最主要指标就是养蚕量和交茧量,我们要认真查找全省近年基地面积不断扩大而养蚕量徘徊不前的原因,最终还是一个亩效益不高和与其他产业相比比较效益不高的问题,因此我们只有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这一主体,合理规划布局,推进蚕桑基地稳步科学发展。总结以往的经验,凡是合理布局、连片集中、用地条件好的桑园,其产茧量就高、效益就好,稳得住而且不会轻易挖桑毁桑。所以我们要因地制宜,重点打造蚕桑基地县,万亩乡,千亩村,百亩组,专业户,避免粮桑、烟桑、果桑等产业用地矛盾,使中等桑园亩产真正达到3500元以上,高产桑园亩产超过5000元,一定要通过效益的引导使蚕桑基地发展成为群众的广泛意愿,切不可为求基地面积摊派任务遍地开花。
2、坚持政府科学引导,推进蚕桑产业科学发展。
云南蚕桑产业现在的发展阶段仍然离不开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强力推进,政府的产业扶持资金在推进蚕桑基地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如何将有限的蚕桑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我建议应实现三个挂钩和三个转变:
一是将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和各区县的养蚕总量、养蚕增量进行挂钩,扶优扶强,切实转变由各区县自报基地建设面积套取专项资金的局面。避免个别区县年年争取几百万专项资金,而养产量和交茧量极小且连年下降,桑园种不下、种桑不养蚕、就是虚报桑园面积,专项资金完全是打水漂。
二是将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和蚕桑生产配套设施相挂钩,转变专项资金仅限于种苗、共育室、催青室建设的不合理引导方式。蚕桑产业是种养加结合的产业,只种桑不养蚕的现象在云南一定程度存在,所以农户大蚕房建设、水利、道路、新型簇具、蚕桑农机具建设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助。各级政府也要相应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大力改善蚕桑基础设施条件,包括水利、道路、蚕房、新型簇具、收烘设备、蚕桑农机具补贴等,建设高产稳产桑园。
三是拿出一定比例的蚕桑专项资金,将缫丝企业生丝产量、纳税额相挂钩,转变蚕桑专项资金仅限于基地建设的扶持方式。“没有龙头带动的产业就没有生命力”,这样不仅可以推进云南鲜茧的就地加工,推进产业链延伸、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同时又能鼓励实实在在从事鲜茧加工的龙头企业稳定提升鲜茧收购价格,以工哺农,提升蚕农茧价和效益,避免培养出那些不认真做基地到处贩卖鲜茧的茧贩子。
3、坚持不断延伸产业链,推进蚕桑产业精深发展。
随着干茧和生丝产量的大幅提升,东部丝绸加工企业纷纷落户广西,广西茧丝绸市场不断壮大繁荣,产业综合效益大幅提升。2012年云南省产鲜茧产量4.3万吨,但生丝产量约3060吨,蚕茧流出省外加工现象仍较为严重,不仅减少了政府的财政税收,更加成为了云南省蚕桑产业向丝绸服装精深发展的瓶颈,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随着东部产业结构的调整,“东桑西移”转变为“东丝西移”已成必然趋势,西部建丝绸加工企业必须在科技创新上做文章,必须在“名、优、特”上做产品。云南要抓住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筑巢引凤,主动承接,加快发展丝绸加工。国家要对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丝绸加工的给予重点扶持,以增强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的吸引力。
二是要更好的发挥政府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龙头,引领发展。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加工型龙头企业的扶持,尤其是对精深加工优先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蚕桑收购贷款贴息支持,增强本省缫丝企业竞争力,确保我省干茧实行就地加工,推进我省茧丝绸产业尽快走向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4、坚持加强管理创新,推进蚕桑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不断创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农庄等新模式,在蚕桑主产区、重点村成立蚕桑专业合作社,公司与合作社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出台蚕茧收购最低保护价,确保合作社和蚕农利益。保持蚕桑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对违规违法的企业,商务厅茧丝办不予审批发证。结合云南省红盾支持产业发展行动,在鲜茧收购期间相邻地州工商执法部门的联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茧贩子和违规收购鲜茧企业。
三是根据年度蚕桑市场行情和国家蚕桑指导价,由省政府组织发改、物价、农业、商务、茧丝绸协会、企业代表等,协商出台年度或期别的鲜茧收购价格,以文件形式发往各地州(市),各地可根据茧质情况允许上下浮动10%。
四是加强对蚕种市场监管。尽快出台《云南省蚕种管理办法》,蚕种乱则蚕茧乱,则蚕农损。
5、坚持创新经营模式,推进云南蚕桑产业规模发展。
通过组建云南省丝绸集团,极大的提高茧丝绸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把分散弱小的茧绸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大集团,合力大发展,着力打造中国茧丝绸产业“桥头堡”。通过集团公司平台,吸引国内丝绸加工企业和贸易企业、以及研发机构来云南发展,并将“云丝”品牌拓展全国,走向世界。(云南茧丝绸协会就组建集团已形成初步方案)。
最后,我祝愿云南茧丝绸产业能突破当前的发展瓶颈,尽快走出高原期,迈向发展的新高峰。
(云南茧丝绸协会会长徐利根在云南省茧丝绸产业论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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