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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生丝等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情况

来源:驻日本使馆经商处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08-03-05   |  阅读次数:853次

国营贸易是WTO所认可的为数不多的贸易管制手段之一。在日本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国营贸易并未进行统一、明确规定,而是依据其向WTO所承诺的减让表,制定单独法律,对大米等个别农产品进口实行事实上的国营贸易管理。目前,日本对包括大米、小麦、大麦、生丝、黄油、脱脂奶粉、炼乳等约10种农产品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但具体实施方式各有不同。在出口方面,据经济产业省表示,日本对于出口商品并未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生丝

  根据“生丝价格调整法”( 全称《关于生丝进口调整等的法律》,昭和26年即1951年法律第310号,最新修订为2002年)等相关法律规定,日本对生丝进口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1、进口配额管理:年配额量约为4万俵(1俵=60公斤),折合2400吨,由农水省每季度向生丝实际需要者分配配额;

  2、进口关税和调整金:配额内进口须向独立行政法人农畜产业振兴机构缴纳190日元/公斤的调整金,不需缴纳关税,配额外进口须缴纳3068日元/公斤的进口关税和3910日元/公斤的调整金,二者合计高达6978日元/公斤。据了解,由于日本国内丝绸行业严重萎缩,加上绢丝进口自由化的影响,生丝进口配额使用率很低,仅有三分之一左右,而配额外进口几乎为零。

  3、储备调节:农畜产业振兴机构承担生丝储备调节功能,但自2005年3月实现零储备以来,除非出现生丝价格暴涨的情况(可能性很小),今后不会维持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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