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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桑蚕业渴盼“破茧成蝶”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   作者:曲静   |  发布日期: 2011-08-26   |  阅读次数:512次

 作为蚕业资源大省和全国优质蚕茧产地,国家“东桑西移”战略的实施,为我省桑蚕业带来新机遇。但产业化水平较低及自主创新意识不强等先天不足成为发展掣肘

  本报记者 曲静

  蚕结茧,茧抽丝,丝织成绸丝绸产业不仅是我国具有几千年历史的传统产业,也是关乎千家万户蚕农、百万产业工人的民生产业。

  近年来,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战略工程,引导茧丝绸业原料生产基地从土地资源紧缺的东部向地域广阔、气候和土壤适宜种桑养蚕的中西部转移。

  作为蚕业资源大省和全国优质蚕茧产地,龙江茧丝绸产业迎来新机遇。

  龙江亦有桑蚕景

  “桑蚕成簇麦登场”、“才了桑蚕又插田”……植桑养蚕,一向被视为江南独有风景。其实不然,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省就开始了农民自发种桑养蚕。经过20年的发展,蚕业生产实现了由农民自发向有组织推进转变,呈现出桑蚕、柞蚕同步加快发展态势。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2010年,全省实际利用柞坡资源110万亩;育苗栽桑15万亩,同比增长50%。放养柞蚕11000把,柞蚕放养量全国第二,生产柞蚕茧13000吨,同比增长33%,柞蚕蛹产量居全国第二;桑蚕茧发种量2.5万张(盒),同比增长25%,桑蚕茧产量1000吨,同比增长25%。

  全省蚕业生产已经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项目,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截至目前,全省蚕业生产已覆盖到54个县(市),吸纳劳动力就业30万人,蚕业总产值3.5亿元,蚕农纯收入2.86亿元,户均纯收入1.36万元。

  目前,我省已初步形成3个寒地桑树良种繁育基地、2个现代化蚕种场、5个年产2000吨蚕茧生产基地县、2个年产生丝800吨的缫丝龙头企业。制定蚕桑生产标准20余项,涵盖蚕桑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实现了蚕桑生产及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全省已建设蚕茧收调站45个,与基地农户建立了稳定的供购关系,桑蚕产品全部实现订单生产。蚕产品主要销往江苏、浙江、辽宁等省,并出口韩国、印度、日本、美国。桑蚕综合开发利用开始破题,全省已开发出系列桑茶产品。

  龙江蚕业优势突出

  据省商务厅介绍,在商务部“东桑西移”政策指引下,我省蚕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产业发展的突出优势和巨大潜力进一步凸显。

  宜蚕资源丰富。我省现有柞坡资源2400多万亩,分布在全省60个市县,可养柞蚕20万把,居全国第一位,开发潜力巨大。全省15度以下的坡耕地及“五荒”资源700万公顷,在平原、浅山地区退耕植桑,发展生态经济林方面具有明显的生态作用。我省土地广阔,宜蚕资源丰富且易形成集约化生产,在国家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背景下,我省蚕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桑蚕茧质量优势突出。我省夏季雨热同季,昼夜温差大,可使桑树叶片积累较多的营养物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含量高,叶质较好。蚕季气候温和凉爽,适合蚕的生长发育,养蚕产量高、茧质好、茧形大、茧丝长、茧层厚、茧色白、易缫丝,是生产高档桑蚕丝的首选原料,有利于全国蚕丝业提档升级和更新换代。

  珍稀蚕桑资源丰富。天蚕、银杏大蚕、透目大蚕蛾、野桑蚕等种质资源在我省分布广泛。其中,年结天蚕茧近1亿粒,每年可按1%进行采茧利用,是全国天蚕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天蚕在生产天然有色蛋白纤维中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有着“纤维皇后”、“绿色金子”之称,丝价格也高达3000美元/公斤,主要用于生产高档服装及服饰,出口日本和东南亚国家。

  独有的抗寒、耐旱桑树种质资源。我省特有的桑树品种长期生长在高寒干旱的野生自然条件下,形成了抗寒,耐旱、耐盐碱、耐剪伐、树形可塑性强且速生的特性,在生态林建设、沙漠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中广泛应用,是园林绿化、水土保持的优良树种。近年来,龙江、甘南、泰来等地实施了万亩桑树绿化项目,在防风固沙、减少水土流失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期待“破茧成蝶”

  面对“东桑西移”的新机遇,我省桑蚕业有巨大的潜力与优势,但同时茧丝绸行业也存在先天的不足。一是产业聚集度低,规模小。二是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茧丝绸行业与东部发达省份相比,差距主要反映在丝绸工业与贸易环节上。丝绸工业总体上是初级加工,且相当部分企业不具备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三是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品牌观念仍较淡薄。四是资金投入不足。蚕业产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育种场、烘茧设备等蚕业基础建设滞后。五是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基地化和组织化生产程度还不够高,规模效益低;柞蚕生产因场地审批政策限制,规模发展受阻,资源、品质优势没有真正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厚地植桑麻,所用济生民”。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发展茧丝绸这一民生产业。首先,扶优扶强,培育龙头企业。选择一部分蚕桑生产基础好、蚕茧收购秩序好、当地政府对蚕桑生产大力倡导并有切实可行扶持措施的县(市、区);选择一部分上规模、有实力、愿投入的龙头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建设一批国家级柞桑蚕茧基地,逐步实现营林栽桑养蚕的规范化、规模化、良种化、基地化。其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步伐。特别要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学研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带动全行业的技术进步。要积极推行蚕农乐于接受的生产经营模式,与蚕农形成规范的、相对稳定的产供购销关系,建立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第三,树立品牌意识,多措并举,加快品牌培育进程,力争培育打造出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在国际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逐步实现依靠终端产品的进步带动全行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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