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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工贸联动产业化经营 打造蚕业发展新机制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1-08-26   |  阅读次数:414次

蚕业是广西最具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之一,也是广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最成功的产业之一。近年来,广西不断努力创新蚕业发展机制,推进蚕业产业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使蚕业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亮点。2010年,广西蚕茧产量连续6年全国第一,生丝产量首次跃居全国第一,产业综合效益超过150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原料茧和生丝加工基地。

    --农工贸联动发展机制显成效

    蚕业在广西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广西专门成立了桑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农工贸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合作,形成合力,统一负责桑蚕发展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开发多用途桑园,建立新型桑园农业。广西建设了多用途桑园20万亩,大力发展桑园间套种。建设石漠化防护生态桑林,并积极探索桑园养鸡和以桑树为辅助饲料的猪、牛、羊等畜禽饲养。同时抓好桑枝食用菌生产,加大项目、技术支持,抓好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产业开发,建立起现代桑园种植模式。

    二是推进桑蚕资源多级利用,促进产品深加工工业的发展。广西各部门相互配合,扶持推动桑枝造纸、制造板料,蚕沙提取叶绿素、制造生物肥和生态沼气,以及桑果饮料和桑叶茶等产品的研发,推进木薯养蚕加工。充分利用木薯资源和规模优势,着力抓好木薯养蚕和产品加工,促进木薯叶、木薯蚕茧和蚕蛹的综合利用。抓好蚕丝被加工,高起点高标准加快蚕丝被产品的生产,全力推进现代蚕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三是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多渠道加快贸易步伐。广西充分发挥市场在茧丝绸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立足广西蚕茧和生丝两大资源优势,重点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茧丝贸易一体化的市场主体。同时加快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建设,在茧丝生产主产地建设一批茧丝专业交易市场和物流仓库,并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和传播媒介,建立如“广西蚕业网”等电子信息交易平台,加快行业信息流通,提高茧丝流通效率。

    --“企业+合作组织+农户”产业化经营机制助农添收入

    广西蚕业发展长期面临着资金薄弱、经营分散、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十一五”期间,广西大力引导和扶持蚕农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不断摸索产业化经营模式,逐渐探索出一种“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了合理的利益分配链接机制,使蚕农、企业利益最大化,取得良好成效。

    首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大大增强。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广西先后从浙江、江苏等地引进60多家缫丝企业,这些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集中分散的经营农户,并与农户签订种桑养蚕合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同时带来了资金和技术,利用广西的桑蚕资源发展工业,把本地的产品与国内外市场有效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广西把桑蚕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

    其次,蚕业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柳州市推行“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订单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和桑蚕协会为主导,积极引导蚕农与加工龙头企业签订保护价收购鲜茧的合同,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运营机制,进一步抵抗市场风险能力,提升农民种桑养蚕信心。2010年柳州市蚕业合作组织达到43个,会员4052户。

    与此同时,来宾市在发展桑蚕业上坚持走“种、养、加”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机制。目前,来宾市共建有100个会员以上的农民蚕桑合作经济组织50多个,从化肥调运、小蚕共育、蚕茧收购、蚕室消毒、桑园治虫防病、生产技术指导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促进桑蚕业实现标准化生产。解决气候变化、市场波动、病虫危害等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降低了经营风险,保证蚕农收入。

    在“企业+合作组织+农户”产业化经营机制下,广西蚕农对蚕业发展前景更有信心,桑园种植面积比2000年增长了近7倍,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0年,广西柳州销售蚕茧达1900多吨,销售额达到5700多万元,农民售茧收入11.8亿元。来宾市桑园面积达到49.35万吨,鲜茧产量4.9万吨,仅鲜茧产值就超过15亿元,桑蚕业已经成为来宾市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之一。黄冕乡仅售茧收入就达1.56亿元,蚕农人均纯收入达到5562元。宜州鲜茧产量达1.68万吨,蚕农养蚕收入15亿元,蚕农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实现新突破。

    --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保市场稳定

    规范、稳定的蚕种、蚕茧交易市场是蚕业正常发展的保证。广西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着力抓好蚕种、蚕茧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一方面是加强蚕茧市场管理。广西实行鲜茧收购、烘烤资格认证制度,对那些对蚕业无投入、无服务、无证照、无资金、无收购场所的茧贩予以严厉打击,蚕茧收购坚持质量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制止收购“毛脚茧”,防止恶意抬价、压价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保证蚕茧的质量。另一方面是不断创新质量监控体系。广西认真整顿并规范蚕种经营市场,实行经营资格认定制度,对于无证经营者实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防止劣质、带病蚕种流入市场。

    此外,广西地级市、县也出台相关政策,保证蚕业市场的稳定。贵港市出台《贵港市鲜茧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蚕茧收购市场管理的通知》,成立了广西第一个市级蚕茧收购联合执法队,组织市、县(市、区)开展蚕茧收购联合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蚕种和蚕茧收购行为,让蚕茧收购走上良性竞争的轨道。一些地方还实行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和《鲜茧收烘行业自律公约》,规定收烘单位只能在经批准开办的茧灶所在地收茧,不得走村串户收茧。凡在检查中发现所收鲜茧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收烘单位将被取消经营资格,并在两年内不予重新开办收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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