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2010年种子执法年的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蚕种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检查了钦州市常乐蚕种场、浦北县蚕种场、灵山县蚕种场、钦北区小董蚕种场等蚕种生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生产过程记录,蚕种经营单位持证经营和蚕种标识是否齐全、经营蚕种有无贴附检疫合格证明、有无区外引进蚕种等情况。每到一处,执法人员认真听取蚕种场负责人蚕种生产经营情况介绍,查阅生产经营档案及检毒记录,并实地考察生产线、检毒室、冷库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即提出了整改措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钦州市是广西重要蚕种生产基地,辖区内有四家蚕种场,2010年夏季计划生产蚕种23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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