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蚕站[2010]1号
关于开展高效蚕桑示范村建设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蚕桑(中心)站:
为推进全市蚕桑生产的健康发展,建立全市蚕桑核心示范区,达到规模、优质、高效的现代蚕业发展要求,发挥高效蚕桑示范村的幅射与带动作用,推动全市蚕桑复合经营及综合利用,提高蚕桑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计划用2至3年的时间,在全市建立一批高效蚕桑示范村,现将《盐城市高效蚕桑示范村试行标准》及《盐城市高效蚕桑示范村基本情况登记表》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紧实施,制订实施方案,在5月10日前上报拟建设蚕桑高效示范村的名单和基本情况。市蚕桑站审核同意后,各地上报示范村建设计划。项目实施结束后,对达标的示范村实行专项补贴,每个示范村奖励2万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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