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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小蚕全部实行“全托”养殖

来源:《九江日报》  |   作者:佚名   |  发布日期: 2010-04-09   |  阅读次数:811次

小蚕一块养,待蚕养到4龄大蚕后再分发给各蚕农回家饲养,这种小蚕共育、专育模式是提高养蚕效益的重要途径。截至目前,修水县已组建好19个小蚕专育公司和24个小蚕共育点,从今春起全县小蚕全面实行“全托”养殖。

  “养好小蚕一半收”。据该县蚕桑局高级农艺师徐峻介绍,小蚕共育是养好小蚕最有效的技术措施,具有节省劳力、节约成本的特点,同时能解决普通蚕农对蚕室温度、湿度、采叶标准、眠起处理等技术难题,从而达到小蚕发育整齐、遗失蚕少、蚕体强健、抗病力强等要求,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的。

  小蚕共育、专育主要采取小蚕公司专育、专户共育、联户共育三种形式,将13龄小蚕集中饲养,养至4龄大蚕时再分户饲养。为推广小蚕共育,该县财政对每个小蚕专育公司2万元至3万元补助、乡财政对每个小蚕共育点5000元至10000元补助。为确保小蚕共育、专育达到预期效果,该县加强对小蚕专育公司和小蚕共育点的组织管理和技术培训,派遣蚕桑局专家跟踪指导,按标准统一配置设备和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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