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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四扶持八奖惩”政策助推蚕桑生产发展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蚕业管理总站  |   作者:温天斌   |  发布日期: 2010-03-26   |  阅读次数:765次

黔江区自2008年提出建设30万担优质蚕茧基地目标以来,不断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强化领导,2009年实现产茧3万担,基本实现了桑、茧、丝、绸、服装、贸易的一条龙发展格局。2010年,该区计划栽桑5万亩,其中新栽桑3万亩,补植补造2万亩;产茧4.5万担。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该区出台了“四扶持八奖惩”政策。“四扶持”包括新建桑园扶持:对新建桑园并达到产茧要求的,每亩每年扶持200元,连续扶持4年;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桑园不得重复享受新发展桑园的扶持政策。种苗扶持:无偿为农民提供优质桑苗;设施补助扶持:新建小蚕共育室每个补助7000元,室外养蚕大棚每个补助500元,每个室外养蚕大棚配套2套纸板方格簇,每套补助100元;财政转移扶持政策:由区蚕桑产业发展指挥部认定的新建桑园,由区财政按每亩50元的标准转移支付给街道镇乡;对当年实际完成目标产茧量90%以上的街道镇乡,由区财政按照每担50元的标准转移支付给街道镇乡。“八奖惩”政策包括一是生产组织奖:对完成当年考核目标任务的村,每担奖励5元;二是新建桑园奖:全面完成区上下达的新建桑园任务,经复查,面积保存率达90%以上的,每亩奖励街道镇乡10元;面积保存率在85%以上的,每亩奖励街道镇乡5元;三是产量目标奖: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产量90%以上的,按收购实绩,每担奖励20元。奖金的50%用于奖励街道镇乡主管蚕桑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蚕桑站站长,50%用于奖励抓蚕桑生产的有功人员;四是示范片奖:对区级、街道镇乡、村的示范片,按桑园实际面积计算,凡老桑园亩产茧达2担以上的,2008年建桑园亩产茧达0.5担以上的,2009年建桑园亩产茧达0.2担以上的,每担奖5元,用于奖励该示范片的具体责任人和技术人员;五是千担村奖:对年产千担蚕茧的村,奖励3000元;六是业主(大户)奖:对年产50担、100担、200担的业主、大户,当年分别按500元、15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七是综合(先进)奖:包括对综合考核在100分以上或前三名的街道镇乡的综合奖、对产茧增幅最大的前五名街道镇乡的产量增幅奖、对新建新桑园考核前三名街道镇乡的新桑园建设奖以及在本年度对蚕桑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奖;八是惩罚:对违规跨管辖范围收购蚕茧的,在兑现考核政策时扣减20%的蚕茧产量,并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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