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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桑木虱专项防控工作的建议

来源: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  |   作者:蚕桑病虫害研究室 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南宁综合试验站/文   |  发布日期: 2026-09-11   |  阅读次数:27次

    一、虫情发生现状

   近期,经各县区田间实地监测调查,柳城、环江、宜州监测点相继发现桑木虱虫情暴发。当前部分桑园的桑树嫩梢、桑叶叶背大量聚集桑木虱成虫、若虫持续危害,虫口密度快速攀升。受害桑梢叶片卷曲、萎缩,害虫分泌的蜜露附着桑叶表面,易诱发煤烟病。如不及时开展科学防控,会造成桑树树势衰弱、桑叶大幅减产,严重威胁养蚕生产,虫害还会借助风力、苗木调运快速扩散,极易出现连片成灾的局面。

   二、虫害主要危害特点

   桑木虱是桑树重要刺吸式害虫,我区1年发生1代,以成虫越冬。次年4月上旬越冬成虫陆续出蛰,迁移至桑树嫩梢、嫩叶上产卵繁育。成虫、若虫均依靠刺吸口器吸食嫩梢、嫩叶汁液,多藏匿于叶背取食危害。虫害初期桑叶出现褪绿白点、叶片轻微皱缩;危害加重后,叶片发白卷曲、枯焦脱落,新梢生长受抑,变得细弱短小。桑木虱排泄大量白色絮状蜜露,粘附在桑叶、枝条上,极易诱发煤污病,造成枝叶发黑,阻碍桑树光合作用,致使树势衰退,桑叶产量下降、品质劣变,直接影响养蚕饲用桑叶质量,给桑农带来经济损失。桑木虱可依靠风力、苗木调运远距离传播,扩散蔓延速度快,防控窗口期短,对防治工作时效性要求高。

   三、综合防控技术措施

   为有效遏制桑木虱扩散危害,保护桑树正常生长,保障桑叶产量品质与养蚕生产安全,现就桑木虱专项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控、统防统治植保方针,完善桑园病虫害网格化监测防控体系,加密田间巡查监测频次,实时跟踪研判虫情动态。针对虫害重点发生区域、重发地块,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做到统一药剂、统一时间、统一防治标准,严防虫害连片扩散,保障辖区蚕桑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强化农业物理防控,持续压低虫源基数

   一是做好桑园清洁管理。及时清除桑园内杂草、残枝落叶,改善桑园通风透光条件,破坏桑木虱栖息繁殖环境。 二是优化桑园周边环境布局。桑园周边严禁种植柏树等桑木虱中间寄主植物,从源头减少虫源滋生。 三是开展粘虫板物理诱杀。每亩悬挂蓝(黄)色粘虫板40—50张,粘虫板高度高出桑树顶端新梢10—15厘米,每15天更换一次,持续诱杀成虫,辅助降低田间虫口密度。

  (二)精准实施药剂防控,严守用药用量与蚕作安全

   牢牢抓住桑木虱若虫抗药性弱、集中取食危害的关键窗口期,落实“早治、小治、彻底治”的防治策略。施药重点对准桑树枝梢、叶片背面、嫩梢缝隙等害虫聚集部位,做到均匀喷雾、全面覆盖,避免漏喷漏防。严格区分养蚕期、非养蚕期用药要求,规范药剂配比、施药次数,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守住养蚕生产安全底线。

   1. 养蚕期地块(具备7天及以上采叶安全期):可选用低毒低残留杀虫剂快速降低虫口。80%敌敌畏乳油+40%乐果乳油800倍液,安全间隔期7天;敌畏・马乳油1500倍液,安全间隔期7天;50%辛硫磷乳油1500倍液,安全间隔期10天。轻度发生地块喷施1次即可;中、重度发生地块,间隔 7—10天开展补防,连续防治2次,彻底清除残存虫源。

   2. 养蚕期地块(不具备7天采叶安全期):可选用觅蓟 1500—2000倍液等低毒触杀型药剂开展应急防控,快速压低虫口,药剂安全间隔期小于3天。

   (三)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指导

   各蚕桑主县区要压实桑园病虫害防控属地责任,组织技术人员下沉到村、到地块开展技术指导,把桑木虱识别特征、危害症状、防控技术传递到广大桑农。引导桑农做好联防联控,相邻桑园同步开展防治,避免出现防治“死角”。做好用药提醒,严禁使用蚕桑禁限用农药,落实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保障桑园生态安全。

   (四)强化虫情预警上报

   落实虫情定期调度上报制度,持续跟踪桑木虱发生发展情况,一旦发现虫情快速扩散、大面积暴发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预警、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桑木虱成虫

桑木虱若虫

桑木虱分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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