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蚕种质量监管,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于2026年1月28日至29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生产用桑蚕种质量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查对象包括1家原种生产企业和1家桑蚕一代杂交种生产企业。对于未抽查到的企业,后续监督工作将由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业务工作开展。
抽查的具体抽样方案、检验标准、项目及组织管理等,均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生产用桑蚕种质量抽查的通知》(农市种〔2026〕1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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