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地家蚕农药中毒事故不断增多,蚕农损失惨重,影响了蚕桑产业的发展。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各蚕桑技术推广单位要高度重视蚕桑生产安全,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做好农业病虫害防治和蚕桑生产安全的协调兼顾,切实保护蚕桑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助推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共同协调机制
各地蚕桑技术推广单位要积极与植保、林业森保、蚕桑生产主体、农业种植主体、无人机飞防服务单位等加强沟通,推动建立农林病虫害防治与蚕桑安全协调磋商机制,做好农药防治和蚕桑安全生产的会商、会签。在制订病虫害防治方案前,及时沟通防治时间、防治对象、防治区域、防治药物、桑园位置与蚕桑生产布局等相关信息,对蚕桑生产区域进行避让防治与错时防治,兼顾好植保防控与蚕桑安全。有条件的地区做好蚕桑保险的推广。
二、注意农药的合理施用
各蚕桑技术推广单位还要加强与种植业、园艺、林业等部门间的横向联系,掌握林业植物、农业作物的病虫害发生情况、防治时期和农药使用等信息。
桑园及周边农作物进行喷药作业前要及时提示,注意科学合理用药,提醒农户选择低毒、残效期短、易降解的农药,避免使用对家蚕具有剧毒或高毒的农药,如有机磷类、有机氮类、菊酯类、甲维盐类等。协调好相关单位对植保无人机的管理,确保飞防时严格遵守作业规范与技术规程,桑园周边农田的施药尽量避免使用无人机,可选择地面喷药,避免药液飘移。
三、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要因地制宜做好桑园布局调整,指导蚕农填平补齐插花田,做好连片集中种植,同时在桑园与农田间设置安全缓冲区,降低桑园农药污染风险。必要时,蚕桑技术推广单位要指导养蚕户根据大田植保时间合理调整养蚕布局,推迟催青、收蚁等时间,降低中毒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各蚕桑技术推广单位要建立桑树病虫害测报网络,设立桑树病虫害测报点,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桑病虫普查、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发布桑病虫发生情报,提出桑树病虫害防治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蚕桑生产防毒保安要求和技术。
各蚕桑生产单位在周边农田进行农药喷施时尽量关闭蚕室门窗,防止药物污染。要强化桑叶安全管理,大批给桑前,做好少量试喂。
四、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各地蚕桑技术推广单位要做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采取科学应对措施,指导做好中毒蚕的处理、事故鉴定、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重视相关单位间“防毒保安”协议的签订,督促各类农场、种粮与蔬菜栽植大户等,在蚕桑生产前与相应的镇村、蚕桑生产单位签订保证蚕桑生产安全的用药、无人机飞防等协议,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蚕农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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