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国内产业建议将
2.印反倾销局以印度市场价格为基础推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为30.21美元/千克,相比出口价格23.11美元/千克,倾销幅度为30%。
3.损害方面:(1)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占印总进口额的比重由基础年的28%上升到调查期的93%,占印市场的份额相应由0.85%上升到1.71%,而印国内产业的市场份额略有下降;(2)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并未削低价格,但低于非损害价格14.77%;(3)调查期内印国内产业的产量有所增加,但由于销售价格低于生产成本,仍存在亏损。
4.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方面:(1)调查期内来自中国的倾销仍然存在并有所增加;(2)中国是桑蚕丝的最大生产国而印度是最大消费国,一旦终止反倾销税,来自中国的倾销可能增加。
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应诉。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蚕蚕桑丝绸研究所 陕ICP备190148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