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陆良县的蚕桑工作,主要围绕优质茧、高档丝生产,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实行放管结合,扎实抓好蚕茧收购工作。
一是探索放:允许在陆良持有蚕茧经营业务营业执照、具有500万元以上蚕茧收购资金凭证、具备仓储烘烤、生产加工等标准化设施设备的市场主体参与蚕茧收购。
二是强化管:成立蚕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小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收购质量标准,使用统一的收购凭证,对无照收购经营,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严禁向蚕农打白条。
陆良县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应措施,广泛宣传收购政策,抓好蚕茧购销合同责任义务的落实;要明确收购任务,落实好工作职责,搞好收购协调服务,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维护好蚕茧收购市场秩序;要以陆良茧丝绸协会组建为抓手,发挥陆良蚕丝被传统产业优势,规范执行行业标准规程,争创陆良蚕丝被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要打造陆良蚕丝被产业园,搭建网络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做大做强做精做特陆良蚕丝被行业。
(蚕桑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蚕桑生产技术服务,在小蚕共育、桑蚕病综合防治、簇中管理等关键节点强化技术指导,提升陆良蚕茧品质;要以板桥镇万亩连片桑园为标杆,强化桑园肥培管理,挖掘桑园增产潜力;要加快桑园流转,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大户;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蚕种专项执法,整顿蚕种销售市场。
各蚕茧收购主体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定价,实行仪器评茧,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原则,不打白条,切实维护蚕农和茧丝绸企业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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